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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8日 星期三

維繫人與自然的交往──周鍊與法鼓山的照明思惟

維繫人與自然的交往──周鍊與法鼓山的照明思惟

天色悄悄變了,漫天都是漂流的雲,這雲,不只在空中作畫,也為恬靜的山色和明朗的建築,繪光印影。

城市的燈光師

他看起來像是一名攝影師,走進會客室時,身上背著一只黑色相機背包,一名中年居士跟著他身後一起入內,兩人看起來像師徒關係。當工作人員試著說明,師父會客需借助麥克風,好讓力氣節省些,不意他也說:「我的聲音也小,也需要麥克風。」

是周鍊,美國最大建築照明設計公司 BPI (Brandston Partnership Inc.)的現任總裁,國際知名的照明設計師。他的重要代表性作品包括:美國自由女神像、紐約自然科學博物館以及美國印地安博物館的照明設計;這些當代重 要的標地建築,因他的照明概念,而讓世人留下更深的印象。

周鍊也為美國知名的學府打造光景,麻省理工學院、耶魯大學、哥倫比 亞大學,以及賓州州立大學的校園照明,皆出自於他所主持的工作團隊。身為一位揚名的照明設計師,周鍊另一個光耀的主角,乃是古今中外的城市夜景,紐約曼哈 頓下城、底特律、吉隆坡、北京頤和園、中國大運河杭州段的夜間景觀,以及我們熟悉的台北,全交由周鍊「點燈」。

周鍊手上的案子太多了,他的工作緊湊不已,儘管如此,他還是承諾另一項照明規劃的顧問工作;為了這案子,他奉獻自己每年回台灣的每一個休假日,這在三寶弟子特有的說法,便是「發心」了。

2003
年起,周鍊受邀擔任法鼓山全山的照明顧問。

台灣照明設計的一堂課

周鍊如何與法鼓山結緣的?從一堂照明設計課開始。

1944
年出生於四川成都,周鍊在小學四年級隨家人來台,那年他不到十歲,卻已歷經四個城市的洗禮:成都、漢口、香港,以及後來他一路求學至藝專畢業才離開的台 灣。1970年,周鍊長征紐約,三年後返回台北,從事觀念藝術創作,師從楊英風先生。1977年,二度負笈紐約,重做學生,因緣際會之中,從此展開以照明 為天地的人生長旅。

「在我們邀請周先生之前,他已是國際知名的照明設計大師,他的工作很忙,而願意擔任我們的顧問指導,這讓我們很驚喜也很感動。」周鍊照明設計課的學生,同時也是法鼓山建設工程處的李孟崇處長說道。

鍊目前長居美國,百忙之中,仍然每年抽空回台灣兩趟,每次停留一星期,這是他接受台灣工研院邀請,為此地照明界菁英講學的既定行程。這兩星期,等於是台灣 照明設計與照明相關產業的一次大聚會,青壯一代的設計師和企業主重返學堂,圍繞著講席上的周鍊老師。周鍊對此相當重視,他不依仗自己近三十年的照明歷練, 也不自侍一向過人的記憶力,而是心意隆重的做足每一次備課。

「這是一個緣份,能夠跟台灣照明界的朋友聚在一起,大家彼此認識,因照明而互相幫忙,形成一個非常正面的動力,非常好。」

2003
年,周鍊回國講學之際,當時擔任聖嚴師父工程特別助理的李孟崇與僧團法師,慕名造訪了周先生在新竹的課堂,受益良多,於是代表師父及僧團向周先生提出邀 約,擔任法鼓山全山照明顧問,當下獲其首肯。由於周鍊常住美國,這項計劃採折衷方式,由周鍊指導全山照明的概念及原則,實際面則由他的學生和法鼓山建築規 劃小組(今已改為建築工程處)共同執行,迄今成果顯著。

除了台灣工研院的教職,周鍊也是紐約Parsons設計學院和庫柏聯合學院 (Cooper Union University)的客座教授。也許正是多年授業的履歷,讓周鍊身上散發一股學者的風采!也大抵是這般因素,他必須經常的發聲、講說,因此偶而他希望 能有支麥克風,替他墊一墊音量,節省點力氣。

多做一點事情

今歲六十有二的周鍊,由於年輕時練的功夫底子,看起來健康狀況良好,神采煥發,很難想像他的健康曾經出了大麻煩。

「我 生過好幾次重病,一次被汽車壓過,一次是高血壓升到二五,醫護人員已經接滿我全身的管子,認為我大概是救不回了,但我還是挺了過來。」走過驚駭的生死關 卡,周練發現自己的人生態度變了,最明顯的改變就是「捨得」,把自己懂得的、體悟的專業或者人生的智慧,全都教授。為此,曾有學生問他,這樣毫無保留的 給,會不會功夫全被學光了?這樣的人生態度是否消極了?周鍊不這麼認為,他說:「我不是把事情看淡了,反而事情淡下來,責任更重了,可以做多一點事情。」

紐約、台北拜會師父

不只是人生態度,在照明的觀念上,包括僧團營建院法師和李處長都覺得,周鍊的許多想法,都是與佛法相契,而與師父的理念是不謀而合的。

2003
年初夏,周鍊首次造訪師父於紐約象岡道場。初夏的象岡,日光明潔,周鍊坐在會客室裡一開始就納悶,他問師父:「為什麼要開這麼多燈?」師父抬頭一看,覺得 有道理,也問身旁的秘書:「是啊,為什麼要開這麼多燈?」於是周鍊起身關燈,再關掉一些,只留下少許的燈頭。他再問師父:「這樣看得清楚嗎?」師父說: 「很好,有自然的光感。

那時的象岡,曾是一室的「星光燦爛!」建築物的天花板上,佈滿一排排紛綸的燈頭!設計師說是當代的趨勢,能搭上時代潮流,應也不是壞事。只是師父不能認同這種做法。因此那天周鍊直截的一問,來的真是時候,正是師父所期待的。

那日的首訪,與 其說是一場會晤,不如說是一次勘查,師父親自帶著周鍊在象岡的每一棟建築,進進出出、走走停停、指指點點,前後歷兩小時。周鍊一路隨著師父,一方面覺得師 父的體力驚人,一路走來不累不喘,還健步如飛!另方面,他也清楚接收了師父對照明所堅持的「三不原則」:「不勉強、不浪費、不要不自然」。

如今象岡道場經過周鍊的指導之後,不再星辰滿天,而是照的謙虛,亮的很自然。

同年七月底,周鍊返回台北,二度拜會師父於農禪寺,師父另外提出法鼓山照明的「三項節能」及「四大需求」。

「三項節能」,即「利用自然光、節省能源、考慮太陽能等自然能源。」

「四大需求」,則是師父心中對於法鼓山整體照明的一份期待,要能符合「自然、環保、節能與健康」的需求。

法鼓山整體照明規劃

今年7月,周鍊第三度拜會師父於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這次,師父一見到他便說,山上自落成以來,建築物的燈光很受讚歎,很感謝周先生的奉獻。

鍊聞後很開心,特別是他看到法鼓山對於燈光的使用,「可不開燈就不開燈」,讓窗外的自然光充分的流洩室內,他很欣喜,認為這是法鼓山的一大優點。當日提早 來山的周鍊,已在園區漫步一段,他告訴師父,「在法鼓山,不知道為什麼,走著走著,心就靜下來。在這裡,心不浮躁,很安定。」

周鍊一語道 岀多數民眾參訪法鼓山的一種體味,這也是法鼓山所收到的一份極中肯的讚美。雨天、晴天裡,訪客的法鼓山經驗如是;當夜裡的法鼓山燈亮以後,師父是這樣期待 的。「希望在周先生的指導下,法鼓山的夜間照明,也能有這種柔和、安定、穩定和寧靜的感受。」師父邀請周鍊繼續指導法鼓山全山的戶外夜間照明。

師父指出,法鼓山戶外照明的主體,主要有三:車道旁的人行道、朝山步道,以及公園步道。對於法鼓山的夜間照明,師父當場陳述了自己的想法,也樂於傾聽周先生的高見,當下即是一場精采的對話。

師父:台灣現在的照明趨勢,都主張燈光要強,燈頭要密。在美國也是如此。我覺得很奇怪。所幸紐約的象岡道場經過周先生的指導,現在只留下少許的燈頭。接下來,法鼓山的戶外照明,希望請周先生繼續指導。

法鼓山的照明,應具有兩項意義,一是節能,一是示範。以環保、節能,來達成全台灣戶外照明的築,因他的照明概念,而讓世人留下更深的印象。



在我的經驗,有的戶外照明,看了很 刺眼;有的戶外照明,光線足,能見度佳,卻不至於刺眼。法鼓山的照明,第一,不能刺眼,而要讓人有一種柔和、安定、穩定、寧靜的感受。其次,要避免犯罪的 死角。我們自己的人,不會想要犯罪,但是外來的人,如何避免他們有犯罪的死角,對他們也是一種保護。

周鍊:在我們的說法,燈太亮,就像是一群人之中有幾個人脾氣很暴躁,弄得大家很不安寧!如果他肯降低姿態,大家都舒服。從照明的角度來說,有強光就會有死角。就如同有壞脾氣的人,就有好脾氣的人!如果兩個人的脾氣都好,也就無所差別了。

如何避免照明的死角,不是把燈光加強,反而是把亮的地方降低,暗處自然就亮了!把所有地方的光線調整到一個平均值,使得處處看得見,這樣就安全了。

師父:有強光就會有死角!我還以為強光很有用哩!

周鍊:就像有太陽出來,就會有陰影。

師父:法鼓山現今共有七條朝山步道,其中哪幾條一定要有照明,哪幾條不需要照明,這是要構思的。還有我們的公園,開山觀音公園、法華鐘公園、來迎觀音公園,以及靈山勝境等景點,都是地標,如何在燈光之中,也成為法鼓山的一個景?這些規劃,可事先與僧團討論。

周鍊:我曾經走過朝山步道,是從大停車場到三門的那段。我的感覺是,朝山步道的照明,並不是把燈打亮就好,而要經過每一個拐角往前看的時候,是否知道自己要往哪裡去?有機會看到開口的時候,能夠看到什麼風景?一條路,總不能從頭到尾一樣亮,總是要照到人的心底嘛!

師父:法鼓山照明也要思考節能的裝置。譬如嘉義的大葉大學,校園採用部分的日光能照明,成效很好。但是我們在東北部,這裡的氣候和日照條件,是不是也可以用日光能,也要思考一下。

周鍊:在戶外環境,可考量在比較偏遠的地方設置陽光板。陽光板本身就是光體,不需要拉電線,就是一大節約。舉例來講,北京頤和園的夜間照明規劃,因為是古建築,不能任意扯電線,所以我們的做法是直接吸收太陽能使用,既節能,也很安全。這個例子可供法鼓山參考。

超級顧問

近年周鍊每次返台授課,唯一可賦閒的二十四小時,常與法鼓山有關。

「我 們隨時隨地抓住時間向周先生請教,就是車上也可以談。」法鼓山建設工程處李處長道出,有一次周先生回台,七天的行程已滿,唯一的空檔就出現在前後兩個行程 的旅途中。「就在遊覽車上」,李處長說,他挨著周先生而坐,把事先準備好的一整疊資料攤開,一頁一頁的請教周先生。「周先生答的很詳盡,一點也不介意。」 遊覽車從新竹南下台中,車上只有昏暗的燈光,可是法鼓山許多照明的問題,就這樣獲得了解決。

周鍊也多次前來上法鼓山感受。他特別記得有一晚,他與李孟崇從北海岸公路望著法鼓山,夜色裡,法鼓山不動聲色,安安靜靜的佇立,可是後方的山丘,卻被經營的業者以強光照破天際,連雲朵都照亮了!

這幕情景,深深映入周鍊與李處長的眼簾。一個不得不思索的問題湧上心頭:「在燈光與自然的連結上,法鼓山會怎麼做呢?」以及,「法鼓山的建築物,需不需要外牆的夜間照明?」

月那日的拜會,師父直截表示,法鼓山不需要建築的外牆照明,並且表示,舉凡建築物的夜間照明,多半是商業大樓的做法,目的是為了吸引人潮。然而法鼓山不是 商業大樓,不需要有這些展示性的強光、燈海。師父也以國外重要的宗教寺院和偉大的建築為例,如倫敦西敏寺、羅馬梵諦岡,從不考慮夜間照明,因為建築物本身 的美感價值和吸引力,已然綽綽有餘。

周鍊也同意這般看法,道場建築,素樸最好。「白天觀賞已經夠了!好不容易有一個地方──夜裡沒有燈。

夏日黃昏來的晚,周鍊難得在法鼓山等待日落,在與師父晤談之後,他慷慨接受採訪提問,分享他的照明世界。
問:首先請教您對燈光照明的看法。

答:我對燈光的看法,跟大家不大一樣。我的概念是,能不開燈最好。暗比亮好。不到最暗的時候,你看不到光。就像在一個室內,你不開燈,可以知道大約幾點,一旦開燈,你跟自然之間的交往就斷掉了。

人跟自然之間的交往,是一出生就有的。在不開燈的情況下,一樣可以看見,一樣可以談話,為什麼要開燈呢?在一個空間裡,可以看見、可以感受、可以談話,可以跟整體的大環境統合為一,才讓人覺得舒服。

對我來說,照明,嚴格上是從一個複雜的環境層次裡,找出一個最基本的道理來呈現。環境複雜,燈光照明不能跟著複雜。照明是要讓人去體會,而不是強迫別人來接受的。

問:李處長告訴我們,周先生素來有鈔經、讀經習慣,也以佛教徒自期。請教您的學佛因緣。

答:我信佛教,可以從我小時候信基督教開始談起。基督教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節:「神愛世人!」「信主得永生!」這讓我很納悶,心想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我不能理解這種教誨的方式,雖然每一個宗教都有它形式上的宣教方法,但我慢慢覺得內觀,往自己的內心看進去,去悟一個道理,才是比較重要的,形式並不重要。就這樣,慢慢的,佛教跟我成為一種比較投緣的關係。

這十幾年來,我每天鈔經,有空的時候讀讀佛經,也看佛書。我太太比我虔誠,她每天早上念〈大悲咒〉、做早課。這點我不如她,〈大悲咒〉我怎麼背也背不起來。

問:聽說您曾經歷一場生死交關的大病,可否談談?

答:我曾經歷好幾次的重病,一次被汽車壓過,一次是高血壓升到二五、低血壓一五五,醫護人員已經接滿我全身的管子,認為我大概是救不回了,但我還是挺過來了。我本來是練功夫的,但車禍之後全散掉了。

每經歷一次生命的關卡,我愈是明顯覺得自己的態度改變了。我到學校上課,學生問我怎麼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大家,不怕功夫被人家偷走!我說「捨得、捨得」,有捨才有得;如果不捨,怎會有空間再學習?

我是真的這麼相信,裡頭沒有一點點的刻意。我同意回台灣上課,一年回來兩次,再忙還是會回來!我不是把事情看淡了,反而事情淡下來,責任更重了,可以做多一點事情。

問:您主持的建築照明設計作品,包括美國自由女神像、印地安博物館等,和現在為法鼓山整體照明把關,請教您對不同建築的照明考量。

答:以自由女神來講,自由女神的光是從天上來的、是從火把來的,自由女神的臉是亮的,而臉部以下漸暗,可是光從哪裡來呢?還是從地面往上照的。另外,我們做了印地安博物館,當時館方問我:對博物館的照明概念是什麼?我說印地安原住民住的地方,就是他們搭的帳棚,頂端有一個開口,煙可以出去,陽光可以進來。印地安人從不要求燈火通明,哪裡有光的需要,哪裡才點燈。我說,整個博物館只要抓住這個概念就夠了。

我常說,做任何一件事情,你的概念必須是對的,如果概念錯誤,你需要花兩三年的時間才能彌補,這多辛苦。法鼓山的照明,不需要跟其他道場比,法鼓山提倡環保,推動人心的淨化,在照明的呈現上,也就是師父所指示的,不要太亮,不要浪費自然資源,不要不自然,光線夠了就好。師父的想法已經很清楚了。

在我看來,法鼓山還有一個很好的優點,能不開燈就不開燈,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自首報告: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

2007.02.05
自首報告: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
龍應台

當二○○六年底馬英九的特支費成為一個司法事件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首長特支費中不需收據的那一半,可能並非首長薪水的一部分而是公務費,不能匯入個人薪資。馬英九,可能因此被檢察官起訴。罪名,可能是貪汙。

我太驚訝了。從一九九九年秋天踏進台北市政府成為台北市的首任文化局長開始,我的特支費的一半,三萬四千元,就是每個月直接匯入薪資帳戶的。秘書作業自動處理,沒問過我,也沒有任何人告訴過我還有其他的可能作法。我倒是記得跟公務員同仁有一段對話。

拿到第一張薪水單時,非常驚訝,發現原來中華民國的直轄市政務官首長月薪才十萬塊上下,跟每天至少十幾個小時的工作時數和巨大的政治壓力還真不成比例。我笑說,「比我的稿費還低。」 同仁笑答,「還好特支費的一半可以補上一點點。」

議會,有一年,因為「龍局長」不「合作」,所以通過決議刪除她的特支費一半,「以示懲罰」。

是否有例外,我不知道,但是在我個人身為政務官的經驗裡,顯然公務的慣常作業把一半特支費當作政務官的薪資補貼;監督政府預算的議會,把一半特支費也當作 首長的酬勞,可以拿來作為「懲罰」官員的籌碼。官員自己,譬如我,要在離開政務官的職位四年之後,透過馬英九的案件,才第一次知道,原來這叫「貪汙」。

我自詡是一個公私分明、一絲不苟的人。上任第一天,就把自己歐洲家人的三個電話號碼親手交給秘書,清楚交代:凡是這三個號碼的電話費,請從每月電話帳單裡一筆一筆挑出來,我自己付帳,不用公款。

訪問文化局的海外貴賓絡繹不絕,往往不願意接受一般制式紀念品而希望得到局長簽名的書,累積下來數量非常龐大而且昂貴,我用自己的薪水去購買,不用特支費,因為,「局長」龍應台不能圖利「作家」龍應台。前者為公,後者為私。

如果馬英九因為那一半特支費匯入薪資而以貪汙罪起訴,那麼我該怎麼辦?我們六千五百位歷任和現任的中華民國政務官該怎麼辦?或者說,在一個現代的法治社會裡,一個好的公民該怎麼辦?

找出法條翻到「自首的定義」:

指犯罪人於犯罪未發覺前,向有偵察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動陳述其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者。

「自首的方式」,可以去檢察署按鈴,但是「口頭陳述或書面報告均可,書面報告不以表明自首字樣為必要。」所以,這篇文章,就是首任台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向全民的「自首」文件吧。

迷宮的出口在哪裡?

然而,我一個人或者六千五百個人的「自首」可以啟動技術層面的司法程序,但是它解決了什麼問題呢?

道德不能處理法律問題,法律又不能處理政治問題。當道德、法律、政治糾纏不清,真正的價值因而混沌不明的時候,急切的我們就很便宜地把責任放在司法身上,以為司法可以提供終極的答案。可是我們明明知道,飛機時刻表可以標出台北到羅馬的里程和時速,告訴我們一天到不到得了羅馬,但它絕不可能為我們判斷我們該不該去羅馬、羅馬是不是我們的真正目標。

法的執行者固然必須謹守他的位置,捍衛他那一個位置不可動搖的基礎價值,但是社會作為整體卻需要一個超出單一位置的高度。

老鼠走不出他的迷宮隧道,因為他自始至終在迷宮隧道裡打轉,沒有高度,就無法綜觀全局,看見出口。我們在司法的技術解讀、藍綠的選舉盤算、統獨的玩弄操作的一條一條隧道裡一遍一遍地打轉,奮力追逐自己的尾巴,以為那就是目標。

馬英九案對於我們的社會所提出的真正問題是:我們眼光的高度要放在哪裡,才能在複雜混亂中看見出口?

誰在乎馬英九

我一向不回答任何關於馬英九的探詢。利用跟一個公眾人物共事而得到的近距離觀察和瞭解來對外銷售「權威消息」,我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今天似乎已經走到一個歷史的岔口:如果馬英九被起訴,如果馬英九因為自己的「道德潔癖」而決定退出二○○八大選,這樣一個人,作這樣一個決定,在台灣民主的進程中,意味著什麼?

我無意為馬英九背書。善良的李遠哲所經歷過的痛苦,對知識分子來說是一個令人深刻戒慎恐懼的教訓。結論是,很多政治人物都是在權力的測試之下,才在午夜變成怪獸,第二天早上穿上西裝去上班。如果有一天馬英九被權力腐化也轉化成一個權力怪獸──我現在、未來,都拒絕為他負任何責任。每一個人要為自己那一張選票負責。

誰在乎馬英九,但是台灣的未來,不能不在乎。這個政治人物在或不在二○○八的歷史裡面,對台灣的未來是不一樣的。是在今天特定的語境裡,我認為談一談我所看到的馬氏人格特質,以及這個人格特質和民主文化的關係,可能是有歷史意義的。

而今天的特定語境就是,在歷經坎坷之後,人們開始普遍接受這樣一個邏輯:政治是一種詐術,畢竟需要手段,「不沾鍋」、有「道德潔癖」,不與人利益均霑,不講究「江湖義氣」,不懂得「你搓我的背,我搔你的癢」,不善於利用公家資源交換人情,就不是一個有「魄力」、有「能力」的領袖。

這個邏輯,應不應該被質疑?

我不知道馬英九有沒有作這個或作那個的能力與魄力,但是,我們共事時,曾經發生過這幾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

天下為「公」

印象之一。在一次總統大選中,一向拒絕參與任何輔選活動的我,在半夜接到一通電話,是某一位候選人的競選主要幹將;打電話的目的,他說,很緊急了,是希望我為那位候選人寫一篇文章。

我極為惱火地回答說,不寫。而且,這麼晚打電話,是極不禮貌的騷擾。

第二天,見到馬英九,我怒氣沖沖把這件事告訴他,我也才明白,原來他一直有各方壓力,認為作為他的屬下的我,理所當然應該為他的陣營輔選,他應該給龍局長壓力,但是馬一口回絕,「龍局長不會願意的,連試都不必試。」因為不斷地被他擋住,所以才會有那個半夜的突兀電話。

印象之二。市長室官員交代下來,一份公文就從我的科員那兒一路蓋章簽上來,最後到了我桌上,看得我直皺眉頭。原來,某月某日某經濟園區落成,市長要去剪綵了。為了剪綵的風光,市長室請文化局責成下屬美術館配合剪綵時段,在該園區辦一個美術展,同時,請文化局安排現場表演節目。

我在已經蓋了好多「擬辦」章的公文上批:

.美術館展覽屬藝術專業範圍,自有其嚴格規定之專業流程,不宜配合市長剪綵「演出」。

.文化局對市民負責,非市長幕僚。安排表演活動目的在培養市民美學則可,在「配合」市長剪綵則不可。以上事宜由新聞處幕僚單位出面作業較妥。

公文批好了,我把科員、科長一路到主秘都請來局長室,拿著白紙黑字的批示跟同仁溝通觀念:文化局是獨立的,負責對象是市民,它不是市長的化妝師。文化官員應有此基本認識,從最小處就不容許文化為政治服務,以免將來的掌權者公私不分,職權濫用。以後再有這種指令,比照辦理。

談完後,同仁離去,主秘卻不走,面有難色,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有話要說。

他極坦誠地告訴我這「小白兔」:「局長,您的理念我完全瞭解,而且贊成,但是,能不能不要形諸文字,因為公文複閱,回流的一路上每個人都會讀到,給市長室的人難堪,就是給市長難堪,不太好。官場還是有官場文化的。您還是讓我去用電話表達比較好,原批示可以擦掉。」

我默默看著這資深公務員大約足足兩分鐘之久,心中深深感動,他如此細緻而誠懇地衛護一個「誤闖」官場的人,怕她受傷害。思索之後,我說,「明白你的細心, 但是,如果不落文字,這一路上舊觀念的公務員不會認識到文化行政獨立的重要。有白紙黑字,才能讓公務員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吧,包括市長室的公務員。」

我其實並不知道馬會怎麼反應,但這是個很好的考試吧。當天晚上,跟市長通電話,我把這個批示原原本本道來。他聽完後輕鬆地說,「對啊,本來就應該這樣啊。這種觀念是要建立的,很好。」然後開始談別的公事。以後,文化局再也沒有接到過類似的指令。

在選戰開打、滿城瘋狂的時候,我難免心驚肉跳,倍感壓力:這是個不公平的競爭;馬願意尊重我對文化獨立的堅持,換來的可能就是輸掉選舉。可是這個堅持,又是一個不能妥協的堅持。我就在這樣的矛盾中度過和馬共事的三年半

突然少掉一個選擇?

寫「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的哲學家卡爾.波普在觀察歐洲戰後的新民主時,曾經說,徒有民主的架構是不夠的,因為填到架構裡頭去的,還是你自己的傳統的文化。如果傳統文化長不出民主的新精神來,那個架構是沒多大用的。台灣的民主飽受考驗,人民備受煎熬。在選舉的民主框框裡,填進去的仍是買官鬻爵、利益輸通、公器私用、鑽營逢迎的文化,在其中如魚得水的仍是那種傳統的擅於結幫拉派、相互哄抬的江湖人物

問題來了:在這樣的氣氛、語境裡,馬英九這一個政治人物的品格特質,應該被怎麼看待呢?我們應該把結黨營私、互通有無的江湖幫派作法看做政治的正統而批評馬英九的「清淨自持」是一種不懂權術、眛於現實的政治幼稚病?還是把馬英九的特質裡對於「公」的固執看做一種現代公民社會的重要價值,可以堅持,值得追求?

所以馬英九案,並不只是一個司法案件而已;「馬英九現象」所逼問的是,我們的價值究竟是什麼?我們要的未來,究竟像什麼?我們對於民主政治的想像,究竟是什麼?我們相不相信現代化的優質民主真正可以在我們的傳統文化土壤裡生根?在這一個高度定住了,清楚了,我們才能決定自己對馬英九這樣的政治人物,要如何對待。他的可能的退出大選,對台灣的民主進程是得到,還是失去,還是無所謂?

馬英九的進退,不僅只是「藍營」的事,就譬如民進黨的革新也不只是「綠營」的事;台灣的生存需要優秀的政治領袖,需要優秀的政黨,馬英九和民進黨都是整個社會太珍貴的資源。

馬英九有沒有能力開創台灣民主,影響華人世界,這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我不知道,不背書,不討論,但是,如果為了一個荒謬的特支費而使台灣人民對於自己的未來突然少掉一個選擇的可能,令我不安。我一點也不在乎馬英九個人,但是少掉一個選擇,對人民是一種權利的損失,路,又變得更窄。

深情、承擔、責任

因此我對馬英九的所謂「道德潔癖」,是不以為然的。為了維護自己的道德形象而退出大選,是不是把那個微小的自己看得太重了?難道馬英九不該和我們任何一個公民一樣,關心長程的台灣的民主未來,而不是馬英九的一己形象?跟台灣的前途比起來,個人形象算什麼?

台灣的民主,在大歷史座標上今天走到了哪一個位置?未來對台灣,尤其在兩岸關係裡,隱藏了怎樣嚴峻又可怕的挑戰?這些嚴肅的問題逼在眼前,競選二○○八,難道是為了個人仕途,而不是因為對於台灣篳路藍縷的歷史和它艱辛無比的前途,有深情,有承擔,有責任?如果是出自對於台灣這塊孕育了我們的土地和人民的深情、承擔和責任,有什麼阻礙是必須畏懼的,有什麼失去是需要擔憂的,有什麼忍辱負重是不能扛起的呢?

歷史,需要人來承擔。人不同,歷史往往就走上了另一條路。我希望台灣多一點選擇──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台灣人在迷宮裡實在努力得太久,太累,太傷了。我們需要,迫切需要,一個寬闊的、從容的未來。

(本文在香港明報、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廣州南方都市報同步刊出)

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

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
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
龍應台

承認我一直在上課,像個小學生一樣在上公民課。這一課的題目就叫「陳水扁」。課文特別令人「拍案驚奇」,但是附在課文後面的測驗題,艱難的程度,超過我的預期。

亂,因為在尋找新標準

我是個目睹過蘇聯帝國解體、柏林圍牆倒塌、天安門變色,香港七一遊行,又在台灣的威權時代裡寫過「野火集」的人,但是台灣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結舌:在我們所經歷過的中華民國史上,誰見過一個總統的家族和親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

誰聽過身為國家最高象徵的總統府會製作假帳?誰見過一個沒有監察委員、只有冷氣空轉的監察院?誰見過一個對法律如此不知分寸、進退失據的內政部長?

誰見過媒體變成一種熱血賁張的「政治運動指揮部」,而司法機關又跟著媒體辦案?

誰見過一個總統像七歲騃童一樣,對人民的批評作兇狠負氣狀,說「我不會一味挨打」?誰見過一個反對黨在那樣短的時間內因得權而腐化生蛆?

誰見過兩週內有一百萬小市民匯款登記,表達對統治者的憤怒?誰又能想像,當兩萬人露宿總統府廣場時,如何收尾退場?

誰又想過台灣竟然可能出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誰又知道,碰到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時,人民該怎麼辦?

○○六年的台灣很「亂」。它的「亂」,我始終認為不是真正的亂──動亂或混亂。台灣是一個新興民主,新興民主的意思就是,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念可能都不適用,但是對於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

從外國拿來的,因為歷史條件、文化體質、發展階段差異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於是一人一套標準,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眾說紛紜,爭執不斷。

「亂」,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尋找新價值的過程裡所發出的喧聲。這種「亂」,不過是一個社會從威權到民主必經的歷史過程,我們在練走民主的路。

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民主這堂課,有考不完的試題。走到「陳水扁」這一章,黑與白之間,同名為「灰」的層次細密重疊,難以辨認,使我不得不在寫完「今天這一課:品格」這篇「作業」之後,停下來久久沉思。試題一:陳水扁應不應該下台?

代表民進黨的游錫堃說,在一個法治國家裡,當還沒有足夠的司法證據,證明一個總統本人貪瀆時,他不應該被要求下台,因為道德不能取代法律成為標準。

這個說法,不能夠由於他的「辯方」身分而被嗤之以鼻,因為這是一個百分之百必須嚴肅辯論的議題。所有主張陳水扁下台的人,都必須針對這個認知提出反駁的理由,才能正當「倒扁」。

我的思索是:法律上,一個未被司法定罪的總統不必辭職,但是如果在政治上,他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不安、政局動盪的根源;如果在誠信的道德上,他已經成為大多數人民不齒的對象,如果總統與大多數人民之間的一種相互信任已經解體──百分之十八的低支持率是一份清楚的「信任評估」,那麼,是的,他應該向人民鞠躬道歉,自動請辭。

造成社會不安、政治動盪,他愧對人民託付給他的政治責任;家族墮落、親信腐敗,個人誠信破產,他愧對人民賦予他的道德期許。政治責任和道德期許是無法寫進法律條文的,但是你不能說,凡法律條文不能表達的,就不存在。民主法治強調法律條文的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法律條文只是維持秩序和社會互信的最低標準而不是唯一標準。

公民要求陳水扁道歉下台,不是因為他犯了法律上的「罪」,而是因為在事態的發展過程裡,他已經徹底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尊敬;沒有信任和尊敬,就不可能有效地指揮團隊,領導國家。民進黨主席拿出最低標準來充當為民主的全部,只顯現出這個政黨從民主理想的高度摔到了哪裡。

我的要求因此和那一百萬個「百元公民」是一致的:陳總統,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是如何讓一個任期未滿的總統下台?罷免的手段失敗了,輿論的壓力不起效用。於是出現試題二:你如何讓他下台?用群眾運動──百萬人「登記」抗議,二十萬人上街遊行,一萬人徹夜靜坐,夜夜堅持,可不可以?

我的思索是:那要看你指的是哪一種「群眾運動」。

如果是合法的,非暴力的遊行、靜坐、示威,它本來就是民主體制內的正規表達方式。只要程序合法,謹守規範,這樣的公民表達和選舉日的排隊投票或者國會內的罷免表決,地位一樣的尊貴,必須得到政府的容忍、警察的保護、社會的尊重。集會遊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可以是促使社會進步的推動力量。

我不反對見到一百萬人和平地站上街頭,以要求陳水扁下台來表達一種態度,一種價值。人們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站出來,不過是讓自己尚未長大的孩子們知道:有些價值,不容犧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見到,陳水扁為了「愛台灣」,為了社會的和諧以及他自己的歷史名譽,在人們上街之前提出辭呈。

有選票,為何談坦克車?

然而,如果所謂群眾運動指的是威權時代那種慷慨激昂的、衝破體制的、「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來「包圍總統府」或「癱瘓交通」,以「衝突和流血在所不惜」的方式來凸顯所謂「人民力量」,對不起,我反對這樣的「人民力量」。

在獨裁體制下,用激烈的群眾運動方式迫使一個領導人下台,是有絕對正當性的,但是在一個民主機制的設計裡,原來就有一個設定:你選出來的領袖很可能是個狂人怪物或騙子,所以若要半途「刪除」他,可以按「罷免」或「彈劾」。如果這個動作失敗,則要「重新啟動」,在下一輪選舉時,用選票將他「刪除」,丟進「資源回收筒」。如果「罷免」或「彈劾」的按鍵有問題,那麼你就去修理那個按鍵。

既然有這個「刪除」和「重新啟動」的內在機制和設定,「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裡是沒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關鍵在於,施明德所領導的「百元運動」,究竟是哪一種呢?

頭腦清醒的施明德宣稱「非暴力」,明顯是希望進行民主定義下的公民實踐。他以半生牢獄換來一世英名,現在又願意冒著一世英名被小頭銳面者抹黑玷污的風險,挺身反對從前的同志,不愧是一個公民抵抗的典範。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靜坐示威,那一百萬個捐款報名「反扁」和那決心上廣場靜坐的人們,也是公民社會的實踐者。公民社會的實踐者,我們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對於這樣的分際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響民意的意見領袖們,又是否戒慎恐懼

聳動的電視媒體在大肆報導「倒扁」集會的人數如何節節上升時,持續不斷地播放莫斯科紅場和天安門廣場坦克車與人群對峙的聳動畫面,看起來竟像在渲染一種「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們要有「正義」激情,要有「勇敢」衝動。而同時,副總統呂秀蓮竟然也以天安門為例,警告即將進場的人們。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八十年代的天安門和紅場,怎麼能夠拿來和今天民主的台灣相提並論?天安門和紅場的抗爭,都是被徹底剝奪了自身權利而走投無路的人民起來反抗集權政體,今天的台灣人手上卻是握著選票的,誰來統治完全由他自己決定;他明明可以用一張紙來「推翻」一個政府,你為何要談坦克車?法律明明保障了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你憑什麼以天安門的流血鎮壓來影射警告?

當「刺殺」和「防衛」的流言四起,當拒馬的刀片如何割肉的鏡頭不斷被放大,當「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意志力比賽」被當作一種「決鬥」的語言來使用,我覺得不安。當民進黨完全拋棄了身為執政黨應有的文明規範,開始以文革式的「鬥倒鬥臭鬥爛」的流氓方式來對付施明德,我看見仇恨的「鐵絲網」在陰影中悄悄架設

劍拔弩張的「決鬥」,不是公民實踐。

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會是民主。

不能不回答的問題

於是令我頭痛的試題三就出現了:你捐不捐那一百元?

「頭痛」了整整一個禮拜。

我的思索是:不捐。因為拉倒陳水扁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太多的問題,在「陳水扁」這個黑盒子被打開的一刻,像一團黑壓壓、密麻麻的蒼蠅,猛然撲上臉來。這些問題是一個新興民主從來不曾處理過的問題,有些甚至於從來不曾思索過:

問題一,陳水扁總統是透過民主程序產生的。兩年前,六百多萬人投票給他,請他來管治這個國家。

那些沒把票投給他的人,本身顯然沒有發揮足夠的力量來避免他的當選。所以陳水扁的上台,必須說,是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和沒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的共同選擇。

那麼,陳水扁固然耽誤了國家,但是人民自己,什麼時候要開始檢討自己的責任呢?投票給他的人們今天是否承認選擇錯誤?那錯誤選擇背後的思維是什麼?當年不選他的人,是否為了錯的原因?

如果不去檢討那個思維,以後豈不是注定會再犯一樣的錯誤──我們不是眼睜睜看見陳水扁家鄉的官田鄉人正在組織清朝模式的「自衛隊」來防禦「外侮」?

問題二,我們的選民,是否充分認識到,手裡這一票,可以帶來如何嚴重的後果?如果因為當初沒這認識,所以我們輕率,或愚昧,那麼我們因自己的輕率或愚昧而被一個難以忍受的無格總統所折磨、所懲罰,是否也正是我們應得的教訓,應付的代價?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是不是正是我們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約?

問題三,如果這一次,因為太憤怒了,不願意等到下一次的選舉而採取街頭施壓,是不是以後每一次發現自己選錯了人,我們都得用集會遊行的方式逼總統下台?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耐心等候四年一輪,用選票「刪除」他,又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不等候,直接發起群眾運動?那判斷的標準又是什麼?

問題四,是什麼制度,產生了陳水扁?是什麼制度,給予總統如此大的權力?是什麼制度,縱容了他專權,鼓勵了他墮落?是什麼制度,使得我們發現了一個總統的專權和墮落卻無法使他下台?政黨政治又出了什麼問題,使我們痛心疾首到這個程度又找不到出口?

如果產生「陳水扁」這種政治人物的制度,以及維繫這種制度的思維和文化,我們今天不去徹底面對和處理,而只鎖定在「把陳水扁拉下台來」一個單一題目;請問,下一個上台的人,在同一套制度裡玩弄,難道會有不同的嘴臉?

一巴掌打死蒼蠅的痛快

對國家的空轉處境,我們都很憂心;對一個失去理想的執政黨,我們都很失望;對一個無能又無品的總統,我們實在憤怒,但是,愈憤怒就要愈冷靜。

在這黑盒子打開、蒼蠅飛出的時刻,「打不打得死臉上的蒼蠅」不該在媒體炒作下變成全國人民發燒注目的「唯一」議題,更不宜把它定位為一場「你死我活」的「決戰」。瞭解為什麼黑盒子有蒼蠅,舉全國之力去追究蒼蠅藏身之處,徹底清理黑盒子結構本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務。否則,你打死了這一團蒼蠅,黑盒子依舊,下一團正等著出發。

我甚至於擔心,正因為「一巴掌打死臉上蒼蠅」這個急促動作會很痛快,它很容易凝聚了全國人民的感情,集中了舉國的注意力,而「陳水扁」黑盒子的真正問題──結構的、制度的、思維的、文化的,都被推到邊緣。

制度的檢討、機制的改造、人民本身民主素養的深化等等,在尋找宣洩的憤怒情緒中,都會被認為是高調、空談、緩不濟急,而被遺忘。然後,有一天,唉,我們又從頭開始。

越憤怒,越冷靜

我選擇用「不捐一百元」,作為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最該被「決鬥」的對象,不是這個任期不到二十個月、威望不到膝蓋高的總統,而是培養了他這種人物而且容許他苟延殘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人民自己腦裡的文化思維。

「打倒」一個人,只需要熱情和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絲剝繭地釐清問題所在,看準了問題下手,需要的卻是極度、極度的冷靜,深刻的思辨能力,長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

這真是一堂艱難的課。

○○六、八、廿三 台北

ytlung@gmail.com

思辨

龍應台撰文 馬英九:她不反對上街頭

中央社

在倒扁活動中,龍應台等學者有不同意見,龍應台還為此在報端發表文章;對此,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她認為選票是民主社會正常的方式,但也不反對人民走上街頭,那也是表達意見的方式。